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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隊員,新的一年又到,長征龍很快踏入五周年,在這五年中,多得各隊員齊心、和諧、努力操練下,比賽的成績與日俱升,由一隊烏合之眾,到現在得到龍船界的認識及認同。正如柴九哥名言,(人生有幾多個十年),新的一年,希望各隊員繼續努力,向我們的目標繼續邁進。 在此要感謝黎文、官福、黑仔、阿滿、一哥、肥成等各會員,努力維修我們的新龍。 最後祝福各會員,新年快樂! 身體健康! 家庭和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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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BC輝兄http://hk.myblog.yahoo.com/faisaha 講了兩年,終於成事喇。各灣頭大佬細佬請留意喇! 可以說這是香港龍舟界另一新里程,龍協09年初「變天」後又一新猶。小弟認為,對整個香港龍舟界來說意義重大,反映出它「已經」回到正軌,且在發亮發光。一個總會要有足夠認受性才會有足夠向心力,有足夠向心力才令會務不致停滯,才能發展,是良性循環。反之,惡性循環。 要講這聯賽,不得不先介紹下新成立的「賽事委員會」。因為這聯賽得由它來拍板和統籌。它也是「第一屆」。從前l由一、兩個人執事的年代不算數,往事已矣,歷史不堪提。大家只需向前看。 第一屆賽事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己在兩個月前即09年11月11 召開,當時各出席的代表達成了共識,日後開會投票時各議席( 以每單位為一個議席 )只可投一票,但歡迎其他代表列席參與討論。各代表單位包括了香港龍舟協會執委會、龍協裁判委員會及邀請了若干非端午節當日舉辦龍舟比賽的幾個屬會組成,現有九個議席。小弟也有幸獲邀參與其中。 賽事委員會主要功能在於主辦每年三項由龍協籌劃的大型賽事,包括香港龍舟錦標賽、香港體育節龍舟比賽及國際龍舟邀請賽;同時希望能作統籌角色,統籌各地區(灣頭)龍舟賽。 第一次會議時主席德哥拋出的提議是,幾個屬會在 2010 年主辦之龍舟賽事中在男子公開組首1-3 名的隊伍(即只限精英組),可以享有半費優惠參與2011 年香港龍舟錦標賽 (每年3月尾);若在香港龍舟錦標賽男子公開組首1-3 名,可以免費參加下一年(即2011年)香港國際龍舟邀請賽(每年6、7月份)。當時大家大致同意大方向,細則則有待下次會議再商討。例如聯賽各灣頭獨立計算還是合計總績分?是否統一找贊助商等等都未傾。大家的共識只是這幾個灣頭賽都已上軌道,在規模和組織上已成熟和有一定認受性的,只要在公平性方面更抓緊,自我要求更高即可,無須有統一規則。 到了第二次會議,即09年12月29日,經一輪健康討論後終表決落實第一屆香港龍舟聯賽初步形式如下: 由賽事委員會中確認的7個屬會灣頭賽在2010年主辦之龍舟賽事,包括柴灣(中龍)、赤柱短途賽(中龍)、深水灣(中龍)、淺水灣(小龍)、西貢(小龍)、南丫島(小龍)及筲箕灣(中龍),各自舉行,各自沿用本身規則,最後各自派出其公開組或全場最快之「本地」隊伍 (修訂為只有一隊),邀請參與2011 年香港龍舟錦標賽公開精英組(定為種子隊,且免費參加);而在香港龍舟錦標賽公開精英組勝出之首3 名,將再被邀請參與2011 年香港國際龍舟邀請賽 (直接入國際組,且免報名費)。第一屆「就係咁簡單」。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將來如何,一切隨緣。 有了這個機制,其實也同時解決了派隊出外、總會與各屬會資源共享和裁判水平提升幾個問題。分述如下: 1. 若有海外主辧單位要求龍協派出隊伍參賽,並沒有規定只限國家/地區代表隊參與的賽事,例如港澳龍舟邀請賽,世界俱樂部龍舟錦標賽等,將在香港國際龍舟邀請賽勝出之本地隊伍按成績排名,獲優先推薦參與該項賽事 (但所有參賽交通費及必須開支由參賽隊伍負責)。 不過,小弟會後才醒起,如果有些外地比賽在4-6月期間要報名,應以3月份香港錦標賽排名選派;外地比賽在7-3月期間要報名,應以6月份香港國際賽排名選派較為合理。下次提出。大家點睇? 2. 主席一連兩次表示香港龍舟協會有義務協助各屬會推廣龍舟運動的。若各屬會有需要時,可以聯絡龍協秘書處,龍協作為總會定會盡力提供協助,例如:借用器材、提供裁判服務,開辦訓練班等。唯若借用龍舟作比賽或訓練用途就有待相議。 3. 若果這些屬會提出要求借用裁判,而會方稍後把確認機制完善化,例如參考 IDBF Affiliate Festival Scheme (國際龍聯結盟節慶賽事計劃)訂下準則。這樣就所有裁判都可以利用這些聯賽分站賽作為認可實習,這些比賽的執法水平和認受性也會相應提升,一舉兩得,相得益彰。 4. 至於統一贊助商方面,小弟已在兩次會議之間已代為草擬了計劃書初稿,只等龍協執委會修訂和通過即可。如果商界朋友有意冠名贊助這聯賽,無任歡迎。(將專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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